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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公安成功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

2022-04-28 09:24:45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政府网   责任编辑:王丹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给警方的追查和打击带来困难。自打击整治电信诈骗网络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西乌公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深入开展“断卡”行动,坚决斩断电信网络犯罪利益输送链条,经对案件线索认真梳理、精准研判,2022年4月26日,西乌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成功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有力打击了犯罪气焰,维护了社会稳定。

  2022年4月24日,西乌旗某金融机构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赵某银行账户存在大量异常交易流水,怀疑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接报此情况后西乌旗公安局党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要求刑事侦查大队一定要深挖彻底,追溯源头,最短时间内侦破案件。刑事侦查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工作,缜密分析研判,在侦查过程中,通过层层深挖,抽丝剥茧,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涉案银行卡另外涉及多起电信诈骗案件,当即制定周密抓捕方案于26日展开收网行动,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通过某APP结识一人,对方承诺使用其银行卡进行转账操作,会付给相应酬金,赵某在明知对方用于电信诈骗资金往来的情况下将名下农商银行账户提供给对方,涉案资金往来高达八十余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对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一)严禁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 此行为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诈骗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广大群众切勿因小利出售、出借自己个人银行账户,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将会成为犯罪分子帮凶,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大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物品,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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