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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违法圈占国有耕地行为的通告

2022-04-06 10:14:01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政府网   责任编辑:王丹

  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国有耕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巴拉嘎尔高勒镇内国有耕地上(镇东河道两侧耕地)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私自圈占堆放物品、种植作物的,均属违法占用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自行拆除和挪移相关物品。

  二、凡是未经有关单位批准,私自转让、转租国有耕地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对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未自行拆除的,将强制拆除, 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所有者自行承担。

  三、巴拉嘎尔高勒镇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执法队伍及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动态巡查。凡违反2017年《西乌旗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私搭乱建、抢栽抢种等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决不姑息。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欢迎全镇广大居民群众进行监督,鼓励对违法圈占耕地行为进行检举、揭发。举报电话:0479-6825757。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巴拉嘎尔高勒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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